1月10日,ST亚星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现金收购的方式收购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白酒业务的控制权。交易双方将进一步协商确认交易方案。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组上市。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景芝酒业白酒业务的控制权,主营业务将增加白酒的生产销售。 ST亚星表示,目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氯化聚乙烯(CPE)、离子膜烧碱、水合肼、ADC 发泡剂等化学产品的生产销售,盈利能力较差。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景芝酒业白酒业务的控制权,主营业务将增加白酒的生产销售。未来上市公司将随着酒类业务的不断发展,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健康发展。 另据ST亚星同日公告,公司第二大股东潍坊市城投集团与第四大股东亚星集团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亚星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2693.2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8.53%)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委托给潍坊市城投集团行使。上述协议签订后,潍坊市城投集团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将增加至6693万股(占总股本21.20%),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潍坊市城投集团,公司实控人变更为潍坊市国资委。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